落实“防火墙”工程部署,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总经办 发布日期:2010-6-12 点击次数:2276
      近期,公安部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防火墙”工程,通过三年攻坚,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社会消防安全环境。“防火墙”工程涵盖了消防工作的全部内容,形成了科学、系统、长效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其中,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稳定火灾形势的关键,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是推动消防事业发展的核心,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是减少火灾和亡人总量的客观要求,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是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的根本保证。
    针对公安部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决定,省市两级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实施“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进行动员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三大防控(即依法防控、重点防控、基础防控)”体系建设为主线,筑牢“五堵铜墙铁壁(即消防安全责任墙、单位能力墙、基层基础墙、公民素质墙、消防监管墙)”,全力实现“七化(即消防责任明晰化、规划建设同步化、单位管理科学化、基层管理精细化、消防力量多元化、宣传教育常态化、执法监督效能化)”总体目标,真正形成“责权明晰、管理规范、设施完善、力量壮大、监管到位”的消防工作新局面,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
    5月11日上午公司总经办主任杜增民同志代表公司到华龙区消防大队参加了我市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主要强调社会单位落实“三会三化(即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和“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确保省定三年目标的实现,即2010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50%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因此,要求我公司各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提高认识,重视消防,把火灾隐患消灭在火灾事故发生前,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努力把本单位打造成濮阳消防安全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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